1月17日,江西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我院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进行现场登记评审。院党委书记俞东波出席审评会。
江西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申报的生态系统破坏行为致植物、动物、森林、湿地、城市生态系统损害等五大类鉴定业务,经评审专家充分认证,全部顺利通过登记评审,成为江西省首批通过重新登记评审的林业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
本次评审会,由省公共法律服务处岳贤慧主任主持,省司法鉴定管理处张爱龙副处长出席并讲话,评审专家有省环科院刘志刚研究员、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叶昌林高级工程师、江西财经大学黄和平教授。院司法鉴定中心所有鉴定人及野保所所有科技人员参加此次评审会。
专家组在听取中心负责人及鉴定人的汇报、审阅申报材料,现场考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对鉴定人员技术能力进行详细评估后,根据评审细则,逐项进行评分,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心人员素质高,设仪器设备齐全,具备从事环境损害鉴定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环境损害鉴定的资质要求。
俞东波指出,司法鉴定工作是极为重要和有意义的工作,我院会加大对中心的支持力度,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鉴定水平,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的领军队伍。